第4类申请 – 在新的计分制度下担保学生的移民法
甚么是第4类的计分制度?
在2009年3月份英国内政部将会推出新的专门针对英国院校要向欧盟国家以外的地区吸收海外学生的计分制度。
学生签证指南(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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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律推出的行程:
英国内政部将会在2009年3月份续第二类计分制度后将会再推出新的第四类专门监管英国教育机构的计分制度,在此项新法律推出后英国所有的教育机构和学院都必须向英国内政部申请担保人许可证才可以吸收海外留学生。此项新法律将会被推出的主要时间和行程如下:
2009年2月底 | 所有希望在2009年3月底吸收海外留学生的英国各学院和教育机构都必须在此日期前向英国内政部申请担保人许可证 |
2009年3月底 | 第四类申请正式实行,所有希望来英国留学的海外学生都必须通过计分制度的审核 |
2009年秋天 | 开始试行担保学院利用担保人管理系统来为两类在英国境内申请留学的海外学生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 从其它种类申请转为学生签证,以便延续他们在英的签证 · 延续他们现在在英国的学生签证 |
2010年2月 | 担保人管理系统正式实施,英国学院可以用担保人管理系统为在英国境内外的学生发出学校录取通知书。 |
担保人许可证:
当第四类的申请方案正式实行后,英国所有希望吸收海外学院的教育机构都必须首先向英国内政部申请担保人许可证。这样的话,将会确保海外学生来英就读的各学院的真实性,和打击虚假教育机构。在2009年3月底后,没有获英国内政部批准担保人许可证的英国教育机构将不可以再向外吸收好外学员。
申请担保人许可证时,申请的学院必须向英国内政部证明:
· 该学院是受英国内政部许可、监管和受调查合格的院校之一;
· 将学生的护照复印件存档;
· 学院内有指定职员担任担保人管理系统上的主要职务;
· 可以完成做为担保人的职务
· 拥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系统,有足够的能力监管所有学员的出席率,和将无出席率的学员利用担保人管理系统据报给内政部(该系统将会在2009年中下旬正式实施)
学院如被获批准担保人许可证的话,许可证可分为A或B级。
担保人的职责:
· 保持一定的认证;
· 将学员们的护照复印留档;
· 定期更新学员们的联系资料;
· 将低出席、无出席率和已经不在该院校就读的学员名单据报给英国内政部
学员们的 录取通知书:
在2009年3月份后,院校如无条件录取学员们的话,就必须发予海外学员们一封签证通知书。在他们成功拿到签证后,他们的签证就将会和录取他们的院校联系在一起。从2009年秋天开始,学校将可以正式利用担保人管理系统(将会在2010年2月份才会正式实施)正式向被录取的学员们颁发学员的各人录取编号,而不再用签证通知书了。
学员们可以向多所学员申请录取通知书,但,申请签证的时候只能用其中一间学院的签证通知书去申请。
计分制度:
第4类的计分制度将会在2009年3月底开始正式实施,到时候所有海外学生将会需要满足该制分制度才可以成功申请签证来英国读书。计分时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计分条件 | 可以得到以下分数的条件 | 所得分 |
有英国担 保人 可得分 | 收到英国内政部所许可的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或者签证通知书 | 30 |
资金 § 可得分 | 如学生被录取的课程是少于12个月的,每月需800英镑的生活费用外加学费. 如学生被录取的课程是长于12个月的,每年所需生活费是9600英镑外加每年的学费. 如带陪读家属同往,每位家属所需生活费是每月535英镑 | 10 |
TEL: 0161 238 8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