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许可证(第二类计分制的申请)
甚么是担保人许可证?
担保人许可证是英国边境署自2008年11月27日起在废除了旧的劳工许可证申请制度后,而实施的新担保人许可证申请制度。英国顾主如从欧盟国家以外的地区聘请海外劳工,必须首先向英国内政部申请担保人许可证。在担保人许可证被获批准后,雇主可为他们所担保的海外职员们发予担保人证书,当这些海外职员可以满足最少70分的计分制度才有可能成功的申请到签证。
网页内容:
· 网上申请
· 提供申请资料
· 申请时所需的费用
· 申请时会被列入考虑中的首要条件
· 公司转让和/或职员转换顾主
- 在海外雇员从持有许可证的雇主转换到一个没有许可证的雇主时;或在公司转让给没有申请过许可证的雇主的情况下,新雇主必须在转让手续完成后28天内递交许可证申请。如果新的雇主不遵守该项法律,英国边境署将取消其接收的海外雇员的签证。
- 如果担保人的企业或部分企业以及其相关担保的员工被转让,新的企业必须申请担保人许可证,而旧的企业也需要将此变化通知边境署。
- 如果一个已经拥有担保人许可证的企业被一个没有许可证的企业收购,旧的担保人必须在28天内通知边境署;而新的企业也必须在28天内申请担保人许可证。如果新的企业不能达到这项要求的话,海外雇员原来的签证将会被缩短为60天。海外雇员可在60天内寻找新的担保人。
- 如果未拥有担保人许可证的企业被已拥有许可证的企收购,拥有许可证的收购企业必须在收购后的28天内通知边境署。
- 如果拥有担保人许可证的企业被另一家拥有担保人许可证的企业收购,被收购方必须在28天内通知边境署;而收购方也必须在28天内通知边境署收购的事实以及接收所有被担保的海外雇员们的责任。
· 资料调查
· 批准
· 担保人管理系统
· 主要人事
· 授权代理人
· 需满足的条件
· 担保人证书(CoS)
· 资料审查
· 首次申请时需满足的计分条件
· 第一次被批准的逗留期限
· 工作签证续期/或转签
· 申请续签或转签的计分制度
· 从旧劳工法律转签为第二类计分申请制度